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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以糖代零屡见不鲜 市民:超市坑人没商量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2728

  “超市经常用糖果代替零钱,而且时不时还出现点过期食品,稍不留意你就会中招,真是坑人没商量!”日前,有市民反映清远百和超市时常出现过期食品,而且近期又以糖果代替零钞进行找赎,让不少人有苦难言。

山东食品网讯  “超市经常用糖果代替零钱,而且时不时还出现点过期食品,稍不留意你就会中招,真是坑人没商量!”日前,有市民反映清远百和超市时常出现过期食品,而且近期又以糖果代替零钞进行找赎,让不少人有苦难言。

  就此问题,18日下午,记者实地走访了涉事超市,发现市民反映非虚。在该超市蔬菜和水果销售区内,记者发现了多种过期食品,包括腌制蔬菜和新鲜水果。其中,过期时间最长的达到6天。

  过期食品屡禁不止

  18日下午,记者在该超市蔬菜供应区发现,有多款腌制蔬菜已经过期,另外盒装草莓也有部分已经过期。其中一款大头菜丝的标签显示,单价8元/公斤,生产日期2012年1月13日,保质期2012年2月12日。按照标签信息,该商品在18日当天已经过期6天。记者在同一货架上还发现了另外两款过期腌菜,过期时间在1—3天不等。在另一个货架上,一款包装好的草莓显示生产日期2月14日,但保质期却是2月16日,过期2天。

  令人奇怪的是,过期商品所在区域紧邻超市蔬菜类商品的称重区,过往和推销的工作人员不少。然而,记者仔细观察发现,下午2点至下午6点之间,几乎没有工作人员对货品进行清点,更没有人主动将过期的食品下架。另外,在该超市内,食品的标签也多不规范,同一商品保质期长短不一,部分熟食保质期长达一个月之久。当记者问及货品的新鲜程度时,工作人员爱理不理,并称不喜欢可以不买,超市都是这样的。

  一块口香糖等于2角钱

  “请自备一角零钞!”在百和超市的爱心捐款箱上市民常常能看到这样一句话,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要备零钞捐款,因为捐款箱内满是1角、2角的纸币。但是,实地体验之后,记者才知道原来这样一句提示是让市民自备零钱以便找赎。如果没有零钞,那么结账时很可能收到糖果或者口香糖等被超市称为能当钱用的商品。

  18日下午,记者在百和超市用现金结账时,因为没有3角零钱,工作人员找回了一颗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生产成分的上好佳牌糖果和一个绿箭薄荷口香糖,以代替3角零钱。在找赎前,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记者意见。当记者问及为何用糖果时,工作人员称没有零钱。“你没零钱,我们也没有(零钱)。”当记者询问找赎给记者的糖果能否再回超市用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

  超市太强势,坑人历来没商量

  “百和超市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好早之前我们就反映他们以糖果代替零钱的行为不应该,但是他们说没有零钱,只能这样,不行你就自己准备零钱。我们也向工商局反映过,不过一直都没有下文。”家住大观街一位市民曾在清远本地论坛上发帖号召市民抗议超市以糖代零的行为,也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无奈超市太强势,市民只能忍气吞声。“我们现在都很少去百和,惹不起我们躲得起,但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想和这样做。”

  就“以糖代零”和过期食品问题,记者曾采访过该超市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当时非常强硬地表示,超市以糖代零时实在是逼不得已,因为银行不给予支持,很难换到零钞。同时,超市从来没有强制消费者,是消费者自愿接受以糖代零。该负责人还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以糖代零问题。另外,针对过期食品问题,超市负责人则拍着胸脯说,绝不会有此类问题,超市合法经营,不会干违法违规事情。

  对于超市说法,不少市民表示质疑。“银行不给兑零钱,爱心捐款箱里面不是有很多嘛,为什么不去兑换一下呢?”“以糖代零有几个是自愿的,那些糖果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保质期,谁能保证质量?而且,我们不要糖果,超市工作人员还给你脸色看。这样也能算是自愿吗?”家住小市的彭先生说,超市负责人的说法实在牵强,有没有强迫消费,相关部门一调查便知。另外,过期食品问题媒体曝光数次,超市还敢说没有,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也许他们跟相关部门关系很好,所以才敢说违心的话,做令老百姓寒心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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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和超市过期食品大盘点

  过期炸泥鳅:2011年11月5日下午,记者在百和超市看到几款过期食品仍在集中销售。其中一款炸泥鳅的包装上写着“单价:39.8元/千克;生产日期:2011年10月5日;此前日期食用:2011年11月4日”等信息。按照说明,这一产品应为过期食品,但超市工作人员并未进行清理。

  过期龙头鱼:2011年11月5日下午,在百和超市记者还发现了另一款过期食品龙头鱼。该商品的生产日期是10月4日,保质期是11月3日。这意味着商品已经过期两天仍在销售。记者仔细观察这款商品发现,在包装内还有一根十分明显的头发。

  带汤乌梅:2011年11月5日下午,在百和超市的凉果货架上,记者还发现了一款“带汤”的乌酸梅。这款乌酸梅食品标签显示了以下信息:单价15.8元,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6月20日,配料蚕豆、花生油、食用盐等。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款酸梅像被水浸过一般,全都带着“汤汁”,连盛放的勺子内都残留着黑色的汤汁。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称是:“放久了难免会这样,不会也不影响正常食用。”但问及为何乌梅配料是蚕豆和花生油时,工作人员自认弄错了,但不能解释为何弄错。

  过期花生:2011年11月9日,记者在百和超市再次看到一款过期花生仍在货架中销售,商品的标签显示其已在11月6日过期。过期时间为3天。

  过期脆萝卜:2012年1月12日下午,记者在百和超市的蔬菜区再次发现了两包过期的脆萝卜,其中一包售价1.7元的萝卜干标签信息显示,该产品的单价为8元/千克,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日,保质期(盒面标示:此前日期食用)为2012年1月1日。上述信息意味着这一商品已经过期了10天。在同一货架上,记者发现了另一包保质期为2012年1月3日的萝卜干。这包商品同样过期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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