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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4-02  来源: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5

山东食品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规范全市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及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布以下倡议:
 
  一、严把源头,强化进货端控制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规范供应链管控,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预制菜食材供货者,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要及时更换。严格预制菜食材的进货查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留存相关进货查验记录和凭证。
 
  二、严控过程,加强加工流程管理
 
  建立预制菜贮存及使用过程制度规范,严格按照预制菜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对采购的冷冻(藏)预制菜食品要及时冷冻(藏)贮存,贮存前宜分割食品,尽量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避免使用时反复解冻、冷冻。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对高危易腐预制菜,应尽可能缩短解冻后的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8℃。
 
  三、主动公示,诚信经营透明消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知悉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的权利,鼓励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展示预制菜食材供货商、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名称等信息。可以在菜单菜品信息处标注是否使用预制菜。主要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堂食餐厅,不应误导消费者认为自己食用的是现制现售食品。不使用预制菜的堂食餐厅,亦可进行公开承诺。倡导第三方外卖平台在网页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使用预制菜情况。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以理智、客观的态度看待预制菜食材的使用,就餐前可以事先询问商家是否使用预制菜。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尽快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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