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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日照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3-22  来源:日照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2220

山东食品网讯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美好生活,离不开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守法经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我们倡议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当作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的良好契机,用您诚信自律的生产经营理念、合法规范的生产经营标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
 
  01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全程风险防控,加强行业自律,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坚持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02
 
  自觉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守法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状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三个确保”:确保食品原料安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规范操作,做到员工健康证齐全有效、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彻底等;确保环境卫生,生产加工区域、设备设施卫生整洁,“三防”设施设备齐全并有效使用,切实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03
 
  提升食品安全防控水平,规范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餐饮规范制作、食品销售全过程管理,做到规范化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做到“六严禁、一严防”: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需设专区或专柜销售;严禁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采购和加工来源不明食材;严禁采购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等禁捕水域非法渔获物;妥善管理醇基燃料,严防发生误饮误食事故。
 
  04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经营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食品生产单位要加强对易腐、易变质等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材料的管理,减少因食品质量安全不合格导致的浪费;食品经营单位要对所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采取特别提示或集中陈列出售等方式防止食品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大力宣传并推行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杜绝浪费的消费理念,践行光盘行动,积极践行制止餐饮浪费等要求,规范餐饮加工过程,减少餐厨垃圾,优化菜单设置,推广“半份菜”“小份菜”,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穿到餐饮服务消费的全过程。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既是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保障者,也是日照市形象的塑造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诚信守法经营,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把进货、生产、销售关,用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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