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山东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3期(总第441期)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02

山东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113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6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平度市陈会留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宁阳县杜家村农贸市场(宁方科)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德州市陵城区小梅肉食店销售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陵城区小梅肉食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明安路366号蔬菜1棚北许振权销售的尖辣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临沂市兰山区惠金竹生活超市销售的猪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蔬菜批发市场西区菅耀中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张店区飞婷餐饮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威海锦福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中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3/4/10,规格型号:248g/罐),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中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环翠区一霖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南麦乐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牛筋面(膨化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3/6/17,规格型号:500克/袋),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邹平大福源购物有限公司中意店销售的标称为阳信县语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手工水饺(生制品)、(素馅类)(生产日期/批号:2023/7/19,规格型号:5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信县语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日照市东港区泰和缘排骨米饭店使用的水杯(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天猫渔知乐旗舰店(经营者为烟台缘参堂海珍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蓬莱市小门家镇瀛好海产品加工厂生产的海蜇丝(生产日期/批号:2023/8/7,规格型号:225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莒县洋国富麻辣烫小吃店使用的碟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山东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山东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山东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