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山东食品网 » 食品法规 » 权威发布

正文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经营风险警示会

发布日期:2023-04-27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6949

山东食品网讯

 4月25日,泰安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近20家大中型超市、餐饮单位负责人,举办“五一”节前食品经营风险警示会,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此次警示会着眼强化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要以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基本遵循,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
 
会议指出,“五一”期间食品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针对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早筹划、早部署、早实施,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业态、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平稳有序。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山东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山东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山东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