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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曝光5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三)

发布日期:2021-03-19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00

山东食品网讯

 蓬莱市登州真好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

  2020年11月16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真好超市经营的冬枣进行抽检,氧乐果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2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蓬莱市登州真好超市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1 年1月4日 ,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其免于处罚。

  蓬莱市登州渔码头食府使用不合格的餐具

  2020年11月19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渔码头食府使用的盘子进行监督抽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4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蓬莱市登州渔码头食府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 年1月5日 ,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警告处罚。

  蓬莱市登州庆桂火锅店使用不合格的餐具案

  2020年11月20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庆桂火锅店使用的盘子进行监督抽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4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蓬莱市登州庆桂火锅店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 年1月5日 ,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警告处罚。

  蓬莱市登州市场云峰海产品店经营重金属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0年10月30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市场云峰海产品店的皮皮虾进行了监督抽检,镉(以Cd计)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2月1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蓬莱市登州市场云峰海产品店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1 年1月27日 ,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其免于处罚。

  招远市百味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绵白糖

  2020年09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招远市百味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368克/袋“忆昊”绵白糖经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1445-2018《绵白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2021年01月2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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