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山东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青岛:经营的马面鱼片不合格 海滨食品股份被罚5万

发布日期:2019-01-12  来源:信网   浏览次数:1442

山东食品网讯

  日前,信网获悉,青岛海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滨食品股份”)宁夏路商场经营的“马面鱼片”有项目不合格,为不合格食品。海滨食品股份该商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海滨食品股份该商场违法所得742元 ,并处罚款50000元。

图片来自网络

  2018年6月26日,青岛市市南区食药监对海滨食品股份宁夏路商场经营的“马面鱼片”进行监督抽验。2018年7月13日,青岛市市南区食药监经抽样检验发现,该食品项目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GB 2762-2017标准要求。并且,海滨食品股份进货查验记录的“海顺圆鱼片”与销售单“海顺兔子鱼圆片”的名称还不符,备案的合格证明文件是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6日的“鲜烤鳕鱼片”检测报告,与购进记录的产品名称、生产批次均不相符,海滨食品股份未依食品安全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针对海滨食品股份上述违法行为,青岛市市南区食药监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海滨食品股份违法所得742元 ,并对其处以罚款5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滨食品股份成立于2014年12月5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143号三楼,营业范围为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场地、柜台、设施租赁;水产品加工等。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海滨食品股份分管宁夏路商场的相关负责人,他证实确有该案,并表示海滨食品股份认可该处罚。但是对于该事的具体原因以及后续整改措施,该负责人表示需要核实后才能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他未回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山东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山东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山东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