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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东这19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食品不合格被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071

山东食品网讯

  11月14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该局对饼干、茶叶以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等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260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1批次,涉及19家生产企业。

  饮用水多为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不合格食品中,饮用水有9批次。其中,8批次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分别为:山东十八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爽韵包装饮用水、费县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蒙泉大自然桶装饮用山泉水、费县悦成饮用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水、济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饮用纯净水、庄市思清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思清山泉饮用纯净水、淄博开发区圣花源饮用水厂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枣庄市兴龙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正源玉泉桶装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需符合5次抽样均不得检出的规定。

  另外,还有1批次文登市界石昆嵛山泉水厂生产的松鹤山泉饮用水检出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合格,检出值为5.8mg/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的耗氧量(以O2计)应≤2.0 mg/L。

  饼干、肉制品等5类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糕点、1批次饼干、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冷冻饮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不合格样品为:莒县和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薄不碎脆饼、潍坊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糕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山东魏仕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魏吧薯片(番茄味)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山东鲁和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鲁和园大白皮黑芝麻月饼、山东顺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南肠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沂水县沂蒙沂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蚂蚁芝麻脆皮雪糕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1批次青春MiNi冰棍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说明该食品的卫生情况不达标。食品受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的食品,易产生呕吐、腹泻等症状,引起痢疾等肠道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另外,还有2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为;日照市广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味面包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金乡县金蜂糕点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金蜂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除上述产品外,莒南县金余花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醉鬼花生、临沂高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蛋清花生(油炸类)、菏泽思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也检出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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