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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汇火腿吃出不明物体 厂家表示可原价赔偿

发布日期:2017-11-13  来源:信网   浏览次数:2826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信网反映,她在李沧区京口路利客来购物中心购买的玉米肠里吃出了不明物体,捏起来特别硬,像是被人咬过的样子。双汇集团的工作人员苏女士表示,像这种情况需要经过现场确认才能确定具体原因,“可能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包装袋破损导致的,可以原价赔偿。”

山东食品网讯:    山东食品网讯:近日,市民李女士向信网反映,她在李沧区京口路利客来购物中心购买的玉米肠里吃出了不明物体,捏起来特别硬,像是被人咬过的样子。双汇集团的工作人员苏女士表示,像这种情况需要经过现场确认才能确定具体原因,“可能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包装袋破损导致的,可以原价赔偿。”

  

 

  10月23日晚上,市民李女士花7.9元在李沧区京口路利客来购物中心购买了一袋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肠,一袋里共有十根玉米肠。“当天晚上我打开吃了一根。结果却发现里面有不明物体,好像是被别人咬过,捏起来特别硬。”李女士说,自己吃这种玉米肠已经好多年了,从来没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这次购买玉米肠的时候,玉米肠包装也是完好的,而且也没有过保质期,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

  好端端的玉米肠,既没有过保质期也没开过封,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按照生产包装上的电话,信网联系了生产厂家。工作人员苏女士解释说,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产品的包装有破损,“从经验来看,造成破损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因为挤压受到伤害,还可能是产品流通环节或者消费者保管不当造成的,具体的原因需要经过现场确认才能知道,但是既然消费者已经反映了,可以给李女士原价赔偿。”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事情消费者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与厂家协商处理。按照《消费权益保护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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