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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7部门整治露天烧烤 将设置潮汐式就餐区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青岛新闻网   浏览次数:2444

山东食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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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食品网讯 19日,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为切实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市城管委发布《青岛市2016年露天烧烤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联合城管执法、工商、公安、环保、食药监管等6部门,开展露天烧烤治理集中行动。

  据了解,《方案》对7个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海水浴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烧烤门店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固定烧烤门店及烧烤集中规范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是否配备消烟除尘设施,“上宅下店”的经营业户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油烟等现象,并依法对违法违规业户进行处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定期检查经营食品安全情况,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及的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在规范管理少数民族烧烤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中提供指导和协调。

  青岛新闻网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的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治理”的原则,通过规范沿街门店烧烤经营行为、设置烧烤集中规范场所、依法清理取缔露天烧烤摊点等手段,集中解决市民关注、社会关切的露天烧烤扰民、餐饮占路扰民、油烟噪声扰民以及烧烤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今年的整治规范工作要求对经批准从事烧烤经营的固定门店,严禁露天烧烤,烧烤炉具应固定安装在室内,并加装消烟除尘设施,保证油烟、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同时,综合考虑旅游季节、群众消费需求和固定门店烧烤经营业户的要求等,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秩序、不占压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前提下,可在部分路段利用店前区域设置“潮汐式”就餐区,但只允许摆放桌椅,不允许摆放烧烤炉具。允许设置“潮汐式”就餐区的路段,街道办事处应在明显位置统一规范设置公示牌,否则按违法占路经营查处。

  此外,各区、市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合理设置烧烤集中规范场所,引导烧烤摊贩集中经营并规范管理。烧烤集中规范场所外,严禁擅自从事露天烧烤经营,一经发现,严格取缔。(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谈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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