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东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保健食品

正文

女子微商卖减肥产品 20元无人问津200元卖断货

发布日期:2015-07-02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数:4999

山东食品网讯

  山东食品网讯 吃着减肥产品感觉不错,便琢磨着做微商售卖;20元无人问津的减肥药,在经过改头换面后把药价提高到200元,竟瞬间成了抢手货。警方抓获时,该微商女子刚进的五千盒减肥胶囊已被预定一空,其中很多人已经把预付款打了过来。不过,这种减肥药不仅价格低廉而且含有酚酞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

  网购20元减肥药,改头换面卖到200元

  30多岁的李静(化名)家住济南槐荫区,去年初,她从网上买了一款名叫“魔豆”的减肥保健食品,食用后发现减肥效果不错,很有生意头脑的李静就利用朋友圈做起了微商,专门售卖这种减肥药。

  最初,李静20多元购买的“魔豆”减肥食品卖40元,效果不理想,少人问津。她就找人对减肥食品包装盒进行了升级改造,设计了包装摇身一变,改名成“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

  据了解,这款“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在国内查不到任何同名标识,也不存在侵权问题。为了让这款减肥胶囊更显档次更吸引消费者眼球,李静自己做了一份产品检测报告,声称是绝对无公害中药减肥产品。在售价上,她摸透了人们“便宜无好货”的心理,把20元的减肥食品提价到200多元,开始在朋友圈销售。

  没想到这一改变,让这款三无产品销量大增,李静开始利用传销的模式,以“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全国总代理身份陆续发展了几名下线代理人,并以进货量越大折扣就越多为由动员他们也分别发展各自代理,同案嫌疑人王某、毕某某、刘某等人均在此列。生意做大之后,李静便将包装设计、制作等工作交由下线代理毕某某负责,自己则专心处理下单、发货、敛财等事务。

  减肥胶囊热销省内外,半年净赚20万

  今年4月份,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获得这一线索后,将售卖减肥胶囊的下线刘某抓获,然后顺线排查将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李静抓获,此时的李静身份已成了该减肥胶囊的“全国总代理的供货商”。

  据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民警徐正斌介绍,抓获李静时,她刚从河南购进了5000盒“魔豆”,交由下线更换成自己设计的包装盒。徐正斌说,由于这款减肥胶囊经过微商售卖效果较好,很多下线已经卖断货,提前将预付款打了过来。

  在李静家里,警方还发现了龙虾、螃蟹等产品。原来,李静微商做的比较好,在卖减肥胶囊的同时,也顺便卖起了龙虾、螃蟹等热销货。

  截至案发时,李静已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自行包装、物流收发货等方式非法获利近20万元,累计销售有毒有害“XX瘦身密码”排毒减肥胶囊近80万粒。此外,民警还在她和几名代理家中查获未售出的减肥胶囊5万余粒,案件总值达100余万元。

  热销胶囊添加违禁成分,警方提醒慎买微商产品

  在抓获李静及其下线的同时,警方将其售卖的减肥胶囊交由省级食品鉴定部门检验,检出了量值高达246.5mg/g的酚酞成份,这是国家食品和保健食品禁用药品成分。

  据相关资料显示,酚酞是一种制药工业医药原料,可以作为轻泻剂治疗便秘等症,因此对短期内减轻体重会有一定帮助。同时,资料说明该成分虽然在使用中不良反应较少,但也可能引发肠炎、出血等,如过量或长期应用还可能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之规定,李静及其下线代理人员的销售行为均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目前,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李静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王、毕、刘等三人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名涉嫌向李静发货的省外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淘宝、京东等网上销售渠道经常对销售“三无”产品进行强制下架,而微商则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环境,很多人通过微商售卖的产品,一般消费者无法做出真假鉴定,容易上当受骗,提醒消费者慎买微商销售的减肥产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山东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山东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山东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