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东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调味品

正文

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以工业盐冒充食盐案

发布日期:2015-07-02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4824

山东食品网讯

  山东食品网讯 记者1日从公安部获悉,江苏、北京等地警方日前联手侦破一起案值达2000余万元的特大工业盐冒充食盐案件,涉及北京、天津、河南等7个省市。

  警方介绍,去年底,江苏省泰州市盐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大量包装标注为“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字样的食用盐在本地低价销售,经检测,该食盐中碘含量为零,并检出亚硝酸盐成分,确认系工业盐。泰州市公安局经过4个多月调查,基本摸清了涉案团伙使用工业盐假冒“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标识,并勾结长途客运司机进行销售的事实。

  案情上报后,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食药打假“利剑行动”重点督办案件。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江苏、北京警方联手将该团伙的2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捣毁制假、仓储窝点5处。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姜某某在北京大兴郊区租用厂房并购置包装设备,以其注册的工业盐销售公司为幌子,大量购入工业盐后直接将工业盐包装为小袋食用盐,冒充“加碘盐”“深井碘盐”等产品。

  据悉,截至被查获,该团伙已制售假劣食用盐2万余吨。这当中,除小部分假冒食盐直接销售到北京一些农贸市场或通过互联网销往外地外,大部分由其下线胡某某等勾结部分北京开往江苏、山东、安徽等地的长途客车司机,将这些假冒食盐藏匿在客舱或行李箱内运往外地,再低价批发给当地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的小商户以及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跨区域、隐蔽化特点,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大要案件的源头打击、全程打击,增强打击的深度、力度和广度,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犯罪的现实危害。同时,要注意防止违法犯罪流向监管相对薄弱的非重点时段、非重点区域、非重点环节,形成犯罪洼地。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已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强化源头管控和实时实地监管的措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山东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山东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山东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