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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石、蓝宝石各执一词 东北大板“保卫战”打响

发布日期:2015-06-10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4351

山东食品网讯

  

红宝石与蓝宝石标识仅一字之差

 

  

东北大板“保卫战”

 

  

东北大板“保卫战”

 

  红宝石与蓝宝石标识仅一字之差

  山东食品网讯 6月8日,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发布声明表示,东北大板并非特有名称,而是通用名称。在此之前,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将蓝宝石东北大板青岛经销商告到了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称东北大板是该公司商品的特有名称,其他厂家的东北大板产品侵害了红宝石生产厂家的正当利益。围绕东北大板的纠纷从去年开始就一直不断,红宝石东北大板与蓝宝石东北大板再一次“正面交锋”。

  互相起诉 争夺冷饮市场

  同样是东北大板,蓝宝石东北大板由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授权生产,而红宝石东北大板则是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推出的产品。

  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代表律师胡伟楠称,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向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举报蓝宝石东北大板商标、包装侵权,“并以此为由向媒体散布大量不实言辞,已严重干扰和信美蓝宝石东北大板的正常销售,侵犯了企业及品牌的名誉权。经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将对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对此事,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北京市场负责人彭先生表示,尚未得知蓝宝石东北大板召开发布会的相关信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公司成立了打假办公室,具体内容由打假办公室统一回复。随后,北京商报记者从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获悉,针对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宝石东北大板,红宝石东北大板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蓝宝石东北大板商标侵权,涉嫌不正当竞争,7月1日将正式开庭审理。

  此外,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在被红宝石东北大板起诉的同时,蓝宝石东北大板所属公司—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另一款产品被哈尔滨马迭尔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起诉。对此,胡伟楠表示,确实已收到相关起诉,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诉讼。

  争议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

  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蓝宝石东北大板销售部经理刘炳辉一再强调,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持有红宝石及红宝石东北大板商标,而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的蓝宝石及蓝宝石东北大板商标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受理。在两家公司所持有的商标中,东北大板并未作为独立商标为某一方所有。为此,刘炳辉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东北大板是特有名称还是通用名称。

  对此,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则有不同的看法,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红宝石和红宝石东北大板是该公司持有的商标,蓝宝石东北大板上的蓝宝石与红宝石字体一样,消费者很容易将“蓝”误认为“红”,因此构成商标近似。针对特有名称和通用名称,该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红宝石起诉红钻石东北大板,法院最终的判决已经认定了东北大板为特有名称。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信息发布平台,据该网公布的《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巨野玉冰源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红宝石公司曾在2014年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红钻石东北大板告上法庭。丰台区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判定红钻石为侵权行为,并认定东北大板为特有名称。

  对于这种说法,刘炳辉以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cola之争”解释,百事可乐晚于可口可乐出现,美国联邦法院裁定“cola”为普通词汇,因此,东北大板也应该和“cola”一样,是谁都可以使用的通用名称。

  与此同时,对于蓝宝石东北大板的蓝宝石标识为什么要与红宝石东北大板的红宝石采用一样的字体和颜色等问题,在媒体说明会上,刘炳辉要求私下邮件沟通,未正面回答。

  红蓝争斗 怀旧潮背后的投机

  说起红宝石东北大板与蓝宝石东北大板之争,就不得不提到冷饮市场的怀旧风。东北大板的兴起主要得益于怀旧风。东北大板最先于2013年推出,起名原因来源于东北,规格比普通雪糕要大,形似板砖。2014年网络上兴起一阵寻找东北大板的风潮,有网友表示,“东北大板就是前苏联大雪糕,后来停产了,现在是打着回忆牌重新上市了”。

  资料显示,大约从2011年开始,北京的冷饮市场刮起了怀旧风,先是北冰洋,后是山海关,再到东北的马迭尔,一系列品牌和产品的怀旧营销,激发了消费者对老味道的追捧,一些商家也借机从中牟利。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从去年开始进入北京市场的马迭尔,目前正苦于假冒产品泛滥。为此,马迭尔组建了法务部,已经针对商标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怀旧热潮激发商机之后的知识产权保护,让不少企业头疼不已。借助怀旧风重新打入市场的北冰洋,也曾多次以法律手段维权。据悉,2014年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和北京市华伟饮料食品厂就北冰洋玻璃瓶装汽水是否属于专利各执一词。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以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权为由,将北京市华伟饮料食品厂告上法庭,最终由法院裁定解决。

  一位冷饮产品负责人表示,冷饮和饮料行业最容易出现假冒和仿冒产品,原因之一是仿冒成本较低,借助已有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可以很快进入市场,实现销售。

  此外,冷饮销售的渠道也给假冒和仿冒产品提供了可能,“这些冷饮和饮料的销售渠道多是报刊亭和街边小摊,对品牌的识别度要求并不高,在这些渠道购买的消费者大多都不注意品牌”。

  北京商报记者 贺陈慧/文 张笑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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