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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曝光2023年第二批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1

山东食品网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等领域,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净化我省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互联网广告案件,现选取10件典型案例曝光,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七、平度市某网络传媒工作室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直播平台发布的“鉴法315监制酒”广告中含有宣传“获得国家红高粱金奖”“315打假监制酒”等内容,无法提供有关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8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5万元。
 
  九、济宁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在购物平台网店发布的食品广告中含有医疗用语,发布的药品广告内容与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7月,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4.4万元。
 
  十、高密市某烤鱼店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短视频平台发布“没有天然气,不会爆炸,请放心进店用餐哦!”等内容的短视频广告,利用“爆炸事故”话题引流营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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