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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总第277期)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45

山东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共12大类食品12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8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限量、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邹城市海都商贸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肥城市宜和百货商店销售的来自肥城市工业三路农贸市场雷海(供货商)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三)菏泽市牡丹区伟磊超市销售的来自杜威蔬菜批发(供货商)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喜地城14栋A1号棚郭海青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德州市庆云县海红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济宁市微山县夏镇承运粮油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临沂市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周士霞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济宁市任城区吉祥农贸市场胡玉珠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九)临沂市蒙阴县群利得百货超市销售的来自兴华商场王建涛(供货商)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十)济南市高新区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销售的山芹,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莱西市利群集团莱西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高密河崖赵凤宝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淄博市周村区淄博奥德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周村东街店销售的标称为淄博乡香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蚕蛹,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三)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雪都东北铁锅炖店销售的来自金阳市场马宗日的鸡肉,经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雪都东北铁锅炖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菜泡菜,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松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平度市军伟调味品店销售的来自牟成辉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临清市烟店镇李拐大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徐州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味吐司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德州经济开发区东海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辽宁福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蛋月烧月饼(玫瑰什锦),纳他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五)平度市青岛星罗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平度兰州路店销售来自李泽全的艳丽蒜蓉烤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烟台市莱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烟台步步高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商)的豆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临沂市沂水县忠彬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蒙阴县永大食品厂生产的五仁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潍坊市潍城区西关悦家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郑州荔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二)烟台市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招远市百味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经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招远市百味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平度市刘照龙新世纪海产品店销售的螃蟹和虾虎,镉(以Cd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平度市城关姜家疃市场李振波销售的来自姜家疃水产批发市场的虾虎,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六、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问题

  平度市军伟调味品店销售的来自日照市安东卫海货城叶军的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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