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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幽灵店铺”岂能随意网上营业 山东莱阳:公益诉讼促网络餐饮规范经营

发布日期:2019-09-10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637

山东食品网讯

  “有的餐饮商家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就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营业,这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范围”“我们应当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在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里,检察官们正在对莱阳市辖区网络外卖平台上一些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讨论。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竟然存在不少“幽灵店铺”——许多餐饮商家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就通过网络餐饮平台进行营业。针对这种现象,该院经讨论决定,向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职责,对相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内容,立即约谈了网络餐饮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督促其对平台上运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质审查、履行好平台的备案工作和职责义务。同时,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平台上的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单位128家,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违法商家责令停止网络经营行为。对于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商家则责令下线。目前,相关网络餐饮平台在莱阳区域网上运营的商家均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们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校园周边餐饮、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莱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永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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