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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一学校食堂重复用油 被当地食药监局罚10余万

发布日期:2018-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2617

山东食品网讯

  中新网11月13日电 今日,针对“威海市环翠区温泉学校食堂食用油存在安全问题”,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处罚决定。通报指出,相关证据表明,温泉学校食堂存在用色泽异常、有残渣等沉淀物的食用油加工饭菜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区食药监局对作为经营主体的温泉学校作出罚没款103016.5元的处罚决定。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处罚全文

  11月8日,环翠区温泉学校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在参观学校食堂过程中,有家长发现一面盆底部残留有深色油渣物。11日,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排除了企业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油品的问题,但存在重复用油行为。家长反映的深色油渣物为该校食堂炸过肉片沉淀后的油渣,执法人员前去取证时已被涉事企业员工倒掉。

  针对此事,11月12日,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两条通报。一条指出,鉴于温泉学校食堂食用油使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11月11日,环翠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温泉学校校长刘昌晓停职,接受调查。

  另一条通报指出,从11月12日起,环翠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餐饮公司和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学校每天安排部分老师轮流随学生就餐。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责问责。

  今日,针对此事,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处罚决定。通报称,11月9日,环翠区食药监局、疾控机构分别对环翠区温泉学校食堂花生油(含已拆封花生油和未拆封花生油)等11种食品原料、13份食品留样进行现场抽样,经检验全部合格。区食药监局综合现场检查、监控视频以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温泉学校食堂存在用色泽异常、有残渣等沉淀物的食用油加工饭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作为经营主体的温泉学校作出罚没款103016.5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温泉学校与山东兴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该罚没款由山东兴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温泉学校解除与山东兴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合同。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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