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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次阿胶浆抽检不合格 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4424

山东食品网讯

  2018年8月6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保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据公告,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鹤王牌阿胶浆[生产日期:2018-04-12,净含量:240g(20g/瓶x12)/盒,保质期:18个月,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121号],检验结论为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2018年6月5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18GC01781),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R;销售R;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R)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鹤王牌阿胶浆(生产日期:2018-04-12),共计生产59盒,规格为240g(20g/瓶x12)/盒。经调查,企业的这批产品其中公司自检用3盒,其余56盒全部销售给京东商城,企业下达了召回通知,召回产品36盒。经分析不合格原因为:半成品运输时有部分洒出,工作人员用水将洒出部分补齐。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伍佰零柒元贰角整(507.20元);没收违法产品阿胶浆36盒;并处罚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罚没款合计肆万零伍佰零柒元贰角整(40507.2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在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对人员管理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制度的管理,现在企业已经完善了企业管理制度并进行了人员培训。整改情况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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