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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证就经营食品 青岛一湾碧水科技挨罚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信网   浏览次数:2505

山东食品网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一湾碧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一湾碧水科技”)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食品,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一湾碧水科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湾碧水科技成立于2014年06月06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国三路17号,经营范围包括海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水果,鲜花,粮食,蔬菜,艺术品(不含文物),工艺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食品加工(凭许可证,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一湾碧水科技在未获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展开了食品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122条之规定。依据该法,6月20日,食药监对一湾碧水科技作出了合计罚没2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查询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信网曾致电一湾碧水科技核实该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处罚事项,但对其中具体细节则不清楚。后信网又联系到了一湾碧水科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却辩称没有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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