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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有猪头肉、香酥花生、虾蛄等

2022-11-23 09:11

11月2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3期(总第388期)通告,通报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山东三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三信超市华侨城店销售的苹果,其中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鄄城县春爱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山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度市鑫鑫果品店销售的香蕉,其中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阴县一晨牛羊肉店销售的生牛肉,恩诺沙星和林可霉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亭区西集镇阳光超市销售的生猪肉,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岛区张海宁水产品店销售的白蛤蜊,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坊亿家安农贸批发市场二路南3号刘雷销售的辣椒(红),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维鲜果蔬超市销售的山芹,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阳市雪梅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成尚悦百货有限公司清华园店销售的刺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原家庭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辛硫磷,属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磷翅目幼虫很有效,适合于防治地下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辛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辛硫磷在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敌敌畏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敌敌畏挥发性强,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易于通过呼吸道或皮肤进入动物或人体内。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敌敌畏在苹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腈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苯唑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林可霉素为链霉菌产生的一种林可胺类抗生素,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某些厌氧的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长期食用林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林可霉素在牛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可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汶上县启惠购物广场销售的猪头肉(酱卤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胭脂红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店区君兰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饼佳佳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饼佳佳(淄博小饼)(生产日期/批号:2022/8/24,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既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涛日用品百货超市销售的熟猪肉头,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熟肉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
 
  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是如果长期摄入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胭脂红。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山东金德利集团槐荫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便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合肥市欣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2/7/20,规格型号:225克/袋),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枣庄市中区大惠迈百货超市销售的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象国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焙元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黄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3/21,规格型号:200g/个),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中规定,植物黄油(食用油脂制品其他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3g/100g。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胶州市超市发超市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8/3,规格型号:18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市站前路徐家豆沫坊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齐河别介精致料理店自制的金枪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水县趵恩涌泉饮品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上品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涌泉活水(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7/11,规格型号:9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4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长期食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芝罘区老田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芜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福满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湘江二路店销售的标称为滕州市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燥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6/18,规格型号:100克/袋),其中铅(以Pb计,干重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干重计)。《藻类干制品》(Q/THYL 0002S—2021)中规定,藻类干制品中铅(以Pb计,干重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9m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潍坊真福超市有限公司昌邑宋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潍坊市正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22/5/10,规格型号:180克/袋),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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