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山东广饶县:中小学生买了辣条可退货 商家不得拒绝

2019-03-30 11:03

  近日,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山东省广饶县市场监督局联合广饶街道所开展了校园周边“辣条”整治行动。

  在检查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进行,专门建立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台账,张贴并下发了整治公告。

  据了解,2019年3.15晚会曝光了“辣条”普遍存在的高盐、高油、高甜味剂,有的还存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有害物质及卫生指标不合格等问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会直接影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辣条”,尤其是中小学生家长,要劝导孩子不购买、不食用。已购买的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和外包装要求商户退还货款,商户不得拒绝。

  下一步,还将继续优化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检查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确保辖区内学生的饮食安全,让家长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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